經查,深圳市中瑞華銀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以下單位(具體見附件)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名稱或經營範圍中使用了“信托”字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十九條,《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現責令各所列名單企業在2014年3月7日前到深圳銀監局辦理《金融許可證》或者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名稱、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如果對本責令改正通知不服。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覆議,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有關企業名單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附件:有關企業名單
   1、深圳市中瑞華銀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億建信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萬德信托有限公司
   4、深圳市財信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5、深圳滬深信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國昌華盛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7、深圳市鼎元恆信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8、深圳金華南信托股權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市鏵亞黃埔信托有限公司
   10、深圳市港台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前海信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2、深圳雪野信托有限公司
   13、深圳市創投信托有限公司
   14、深圳市運通信托有限公司
   15、深圳市中天信托有限公司
   16、深圳市中匯華銀信托有限公司
   17、深圳市中瑞隆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8、深圳市恆生信托有限公司
   19、深圳市華銀信托有限公司
   20、深圳帝尊信托集團有限公司
   21、深圳市慈融信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2、深圳市卓越信托有限公司
   23、深圳市紅杉信托有限公司
   24、深圳市美林信托有限公司
   25、深圳市摩根信托有限公司
   26、深圳市企融信托有限公司
   27、深圳東方財富信托有限公司
   28、深圳市東亞信托有限公司
   29、深圳市瑞盈達盛信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0、深圳市華商信托有限公司
   31、深圳市瑞穗信托有限公司
   32、深圳市匯豐信托有限公司
   33、深圳粵政信托有限公司  (原標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z69qzvsc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